毛骨悚然《一見鍾情事件》在書店苦等50天等不到心儀對象便去控告對方是...
圖片來自:https://girlswalker.com
一見鍾情究竟是好還是壞呢?如果彼此都有好感或許是一段佳話,但如果郎有情妹無意(或是反過來)就不見得是好事,只能說一見鍾情的好壞就看雙方態度。大陸孫先生在書店巧遇一位陌生女子,一見鍾情之下想跟對方進一步認識,未料一個瞬間女子就這樣消失了,孫先生為了與她再次相遇便在書店苦等50天,50天過去等不到伊人決定控告對方,嗯......爆米花和椅子準備好沒?準備來聊聊這起事件有多"特別"。
原汁原味的內容在這裡孫先生在書店遇見一名黃衣女子,距離3-4米的兩人對視10秒左右,這段過程讓孫先生對女子越來越有好感,正當他想跟女子要電話連絡時發現女子不知去向,苦惱之下決定在書店以「守株待兔」的方式等女子再次出現。
圖片來自:https://www.formulatv.com
孫先生從中秋節就開始苦等女子,不間斷整整50天都在書店等女子現身,這段期間他也不去工作就怕跟女子錯過,沒有收入的他只能跟親友借錢度日。一天天過去女子依舊沒現身,孫先生甚至去發尋人啟事單找尋女子依舊沒下文,最終孫先生選擇以另一種方式來找她:對該名女子控告。
圖片來自:https://anime.my
這段期間身邊朋友也曾勸他別不工作,生活還是要顧,但孫先生卻以"你工作是為了什麼?賺錢。賺錢是為了什麼?養家糊口。那家都沒有你養誰去呢?"為由拒絕上班堅持要等心儀女子出現......(然後再跟親友借錢)
圖片來自:https://anime.my
究竟法官受不受理此案?
孫先生打算透過提告的方式由法院找到當事人藉此跟女子相聚,孫先生甚至連起訴書都是自己寫的,他在上面寫下「原告發誓,這輩子見過最心動的的姑娘就是這位了」、「發現姑娘已經從視線裡消失不見,一種莫名的痛楚從心頭油然而生,好像失去了什麼一樣」、「之後明白了,可能是失去一生所愛、失去人生的意義」、「原告一定時間內找不到這位姑娘,可能會接受失去人生意義這結果。選擇做一個失去靈魂的肉體軀殼,像個活死人般終其一生,忍受命運對原告開的玩笑。」等內容,希望能動之以情讓法官受理此案。雖然孫先生洋洋灑灑寫下這些內容最終還是被法院建議別起訴,就算上交起訴書也不會被受理,還是另尋他法吧。
圖片來自:https://www.abc10.com
後來這件事情被媒體報導出來,不少網友覺得孫先生的行為其實很可怕,雖然一見鍾情卻不代表女生就要接受阿,會用如此極端的方式找人如果這女生真被找到了是不是會被孫先生纏上?對於網友的評論孫先生不予置評,表示不在意別人對自己的看法,只在意能不能找到對方!
圖片來自:https://gfycat.com
究竟這起事件會有什麼結果大家還不知道,但既然被媒體報出來了那搜尋率相對提升,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