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有趣《科技進化史》很久以後回頭看現在也會覺得好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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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第一個想到的科技進化史,其實是電腦跟電視螢幕。以前這兩種螢幕不知道有多厚勒!要搬動都還蠻重的。沒想到現在的電腦跟電視螢幕,變得那麼薄,要搬動超容易的,也不佔空間,想到以前那厚厚的螢幕,就覺得科技進步好快。再來不得不提的,當然就是智慧型手機的出現摟,結合十八般武藝在一身的智慧型手機,真的是讓我們的生活便利了許多。現在就一起來看看有趣的科技進化史吧。
想當初...
美國阿波羅 15 號上太空的時候,電腦記憶體只有 4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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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
4 KB 連網路上的一張圖片都沒辦顯示。
圖片來自:gigposters原汁原味的內容在這裡
想當初...
有這種 5 1/4 吋軟碟可以存檔的時候,是多麼方便啊,可以把檔案移到其他電腦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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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
一個 256GB 的小小隨身碟,儲存空間就等於 213,000 個 5 1/4 吋軟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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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在科技進步的同時,我們雖然獲得許多,卻也會付出一些代價。最簡單又貼近生活的例子,就是智慧型手機造成的低頭族脖子痠痛,或是電腦用太久的滑鼠手(痛),還有最令人擔心的藍光問題,因為藍光可以直接穿透眼睛的水晶體,造成傷害。我只要是長時間用電腦或手機,就會覺得眼睛很乾,視力變模糊。我也知道長期下來勢必會傷害眼睛,可是又沒辦法都不使用。其實去書店走一趟就可以知道現在社會的趨勢,我這陣子都看見一堆如何保健眼睛的書,就知道大家都一樣被這個困擾了。
想當初...
1908 年的福特 T 型號,有 20 匹馬力的引擎就很了不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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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
光是這種可搭乘的除草機,就有 20 匹馬力了。
圖片來自:troybilt
想當初...
家裡的書越來越多,都快沒地方可以放了,舊的又捨不得送人或捐出去(怕哪天還會想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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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
一台電子書可以存 1400 本以上的書,隨便你想看哪本,走到哪看到哪。真書哪可能一次隨身帶 1400 本,瘋了嗎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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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如此,我還是喜歡買書,喜歡手上握著一本書的真實感,喜歡翻頁的感覺,喜歡可以在左上或右上角摺頁,或在上面用螢光筆劃線這些事。電子書吸引我的地方是重量,因為帶著書真的還蠻重的,尤其是有時候帶書出去想說會看,結果居然一整天都沒機會看,心裡就會碎念,覺得今天帶那本書幹嘛,白搭 XD。
想當初...
義肢的出現是多麼的神奇,前面的勾勾可說是經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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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
這義肢真的媲美真的手了啊,要拿東西什麼的都不會不方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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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當初...
體積小的錄音帶能夠輕鬆錄製與播放聲音,雖然還要帶著錄音機才能播放,大家還是都覺得很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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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
一個這麼小的迷你 iPod shuffle 就可以存放大約 480 首歌,等同於大約 32 個錄音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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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我第一代大台 iPod 都還留著,而且沒事還會拿來接音響放音樂來聽。第一代 iPod 跟這 iPod shuffle 比,重很多,體機又大,所以我只放在家裡用,不隨身帶著。光是 iPod 每一代的進化史,就已經很有趣了。說到錄音帶,以前沒有 CD 的時候,歌星都是出錄音帶啊,我還有留著麥克傑克森的精選輯錄音帶勒,只是我家已經沒有錄音機可以聽了 XD。
想當初...
第一台 Sony Cybershot 相機,DSC-F1,有大約 108 張照片的儲存容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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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
搭載相機功能的智慧型手機,平均都有 10,000 張以上的儲存容量。(雖然這數字可能因為機種和畫素的不同而有所差別,但不管怎樣都比 108 張多好幾十倍。)
圖片來自:smart-phones-how-to
再過個幾年,回頭看現在,應該也會覺得很有趣吧(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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